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1648年在德国威斯特伐利亚镇签订的一份条约,结束了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和八十年战争(1568年-1648年),同时也被认为是欧洲近代国际法的奠基性条约。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西班牙承认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和领土;
2. 维也纳王朝成员国领土的完整性得到保障;
3. 法国获得奥尔萨斯地区和斯特拉斯堡城市;
4. 德意志帝国解体,各个君主国有权自主外交,并相互承认独立性和领土。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欧洲“宗教战争时代”的结束,导致鼓吹国家主权和平处置争端的国际法原则的形成。同时,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及其所涵盖的国家体系在不同程度上也影响了全球政治体系的演化,成为欧洲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