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柯美特时任董秘被警示 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等

时事新闻2023-11-01 08:53:56无忧百科

V观财报|柯美特时任董秘被警示 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等

  中新经纬11月1日电 31日,四川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秘叶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截图来源:四川证监局网站

  四川证监局表示,经查,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美特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挂牌期初,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占用余额1942.54万元。2016年至2022年间,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1580.07万元,累计归还13073.29万元。对前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构成的关联交易,公司至今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19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184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时任董秘叶容对柯美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190号、第212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184号、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

  四川证监局指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184号)第四十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叶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据公司官网显示,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6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建材集团。集团下设四川建材公司、安徽建材公司、四川铝业公司、四川系统门窗公司,分别经营建筑铝型材、塑钢型材、工业铝材、系统门窗等多品种、多类别产品。(中新经纬APP)

本文标签: 董秘  证券  证监会  证监局  警示函  柯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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