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的《关于全面深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到,加大幼儿园教师住房支持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深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这一方案。《实施方案》提到,支持本地高校发展学前教育专业,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创新课程模式,提高本地高校幼儿园教师培养能力。加强与国内高校合作,探索本科以上学生“订单培养”模式。
构建市、区、学区、幼儿园四级教师培训网络,落实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制度。各区每年按不低于幼儿园教师工资总额的2%安排继续教育经费,公办幼儿园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打造一支优质培训师队伍,强化教师培训的实践环节,到2025年建设100个优质幼儿园教师实训基地。搭建幼儿园教师境外培训与交流平台,加强过程管理,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纳入“深港联合培养计划”和“海培计划”培养。
建立“新手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教师-教育名家”梯级培养机制,扎实推进学前教育“苗圃工程”,做好与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衔接,统一标准和要求,提高工作室考核要求与实效,到2025年,全市培养100名省、市级名教师(名园长、教科研专家),成立100个省、市级名教师(名园长、教科研专家)工作室。支持幼儿园教师在职学历提升,提高教师学历层次水平,原则上公办幼儿园新入职教师100%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与高校合作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硕士、教育博士。
《实施方案》还提到,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幼儿园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建立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鼓励为教职工补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年金,动态调整民办幼儿园教师长期从教津贴标准。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评优评先、科研项目申请、特聘岗位评聘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加大幼儿园教师住房支持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落实相关优待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幼儿园教师进行表彰,完善幼儿园教师荣誉体系,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基础教育“年度教师”评选,每年对从教30年幼儿园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