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0年6月15日起,凡在外省从事学习、工作、生活、旅游等活动人员返回安徽,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坚持居家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期间不得外出、不得接待来访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健康状况报告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2. 如居住条件不满足居家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要求,需在指定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以上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外省经过或逗留过的人员(含来自高风险地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教职工、企业职工、务工人员、游客等。
特别提示:如有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要前往公共场所,避免传播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