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沧州市“狮城英才服务卡”(A、B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和《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含原狮城英才卡B卡)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
2.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2024年3月21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4.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人员。
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只报一方。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在购房补贴政策《告知书》签字并加盖指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写明“与原件相同”)。
(一)以学历条件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二)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6.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证明;
7.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附:购房补贴申请表
购房情况统计表
告知书
市委人才办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