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执行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助力激活市场,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对单位缴存职工暂停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位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的核定,不再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2023年12月31日
来源:沧州公积金城区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