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女子被杀
2016年4月19日,内蒙古乌海市的民警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男子说她的女朋友任某不见了。女友任某30岁,经营着一家奶茶店。
在4月17日凌晨4点左右,任某曾打过他的电话。
他没有接。
第二天他联系任某,发现任某关机了,他以为任某和他闹脾气,嫌弃不接电话了。
故意搞失踪,他也没在意。
直到他过来找任某,发现女友的奶茶店被盗了。
他才知道女友任某可能是出问题了。
打他电话应该是有事情?
现在任某一直联系不上,是死是活不知道呀。
任某30岁经营着一家奶茶店
民警到任某经营的奶茶店查看,本来她一天的营业额有六七百,可是,当民警到了她的家里,发现她抽屉里一分钱都没有。
而且她的衣服也被翻的很乱。
给人的感觉,她像是遇到了抢劫的了。
可是,她的人为何不见了呢?
民警只能走访调查,他们也调取了附近的监控。
任某的奶茶店旁边,有一对做早餐的夫妇。他们说4月17号凌晨五点多,他们开车来早餐店准备卖早餐。
就在他们路过奶茶店时,他们看到奶茶店门口,有一个男子抱着一个女人。
女人虽说穿着上衣,还有裙子。但是,她裙子里面没有任何衣物,直到脚丫子部位,全部都是赤裸的。
当时他们还很好奇。
通过监控警方确定男子抱着的女子已经死亡了
当早餐店的老板把车停下,想要过来一探究竟时,没想到那个男子抱起女人来就穿过马路,到了马路的对面。
他还一边走,一边说我们走吧。
这应该就是故意让早餐店老板听见的。
通过监控民警确定,男子抱着的女子已经死亡了。
因为她全身软绵绵的,就像是一个布娃娃一样。
活人绝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
他们想要继续追踪男子的下落,但是没有监控可查了。
男子抱走的女人,是不是奶茶店的老板任某呢?
女子被男子当街横抱过去
当小三多年
民警继续调取监控,发现凌晨四点多,将近五点的时候,有一个男子从奶茶店里出来了。
随后,他就从里面拉出一个女子来。
一开始他把女子拉出来时,女子被扔到地上一动不动。当初扔到地上是什么样子,她还是保持那个状态。
她的头还是耷拉着的,差点被压在身体下面。
活着的人根本不可能那样,这再次说明她已经遇害了。
很显然她在屋里时,应该就是遭到了侵犯。
就丢了性命。
再加上她的下半身是赤裸的,她的被杀应该和她的感情有关。
杀她的人会不会是她的男友呢?
就是报警的那个男友。
民警为何要怀疑任某的男友呢?
女子的双腿没穿衣服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得知任某的男友是有妻子,有孩子的。
等于说她是小三。
任某有妻子有孩子,而且晚上都是和妻子孩子在一起,这说明他的妻子,不知道他包养了女人,他也不想让妻子知道。
这种情况下,若是小三想要上位,威胁到他了。
他是很有可能,做出极端的事情来的。
不过,后面民警通过调查走访,确定任某的男友没有作案时间。
案发当晚的凌晨4点多,他是和妻子在一起睡觉,任某打电话给他。
他没敢接。
那说明在凌晨4点时,任某还是活着的。但是,给男友打完电话没多久,她就遇害了。
凌晨4点左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死亡女子的情夫有自己的家庭
民警重新梳理监控,发现那个嫌疑人一整晚,几乎都是徘徊在奶茶店外。
直到凌晨4点左右,大家都睡沉了,他从外面拉开了卷闸门。
可能就是因为他拉门的时候,声音太大了,任某被惊醒,因为害怕才给男友打电话的。
很可惜的是,她的男友根本不敢接。
而是直接挂断了。
随后,嫌疑人就进入她的房间,将她杀害了。
这个嫌疑人是谁呢?
民警走访一个小酒馆时,小酒馆的老板认出来了这个男子。
他叫曹林,有犯罪前科,而且也是入室抢劫强奸被判刑的,只不过上一次是强奸未遂。
民警将已经潜逃的曹林逮捕了。
涉事男子有犯罪前科
见色起意
任某的哥哥说,他和曹林是小学同学,也是好哥们。只不过长大了后,为了谋生他们多年没有见面了。
就在不久前,他们重逢了,经常在一起小聚喝酒。
由于他们的关系比较好,他带着曹林到妹妹任某的奶茶店喝过酒。
应该是喝过三四次。
曹林对妹妹任某的店内情况,以及任某一个人经营着这个店的事情,都是知情的。
他想作案,是具备作案的条件的。
万万没想到了,他竟然打起了妹妹的注意,把狼引到了妹妹的家里,导致妹妹惨死了。
任某确实被曹林杀害了,尸体也被找出来了。
她是因窒息死亡的,她被侵犯过。
任某确实被曹林杀害了
曹林说案发那一晚他喝酒了,他本来就对任某有意思,因为任某长得很漂亮。
再加上任某比较有钱,而他有很多外债。
所以,他想得到任某的人,得到她的人也就等同于得到她的钱了。
于是,他就在酒后过来了,想要和任某缠绵,把任某发展成他的小三。
他随身带着螺丝刀等工具,将任某的门给撬开了。
进入任某家,他发现任某好像是在打电话。
他不知道有没有打通?
他就把任某制服了,电话被夺过去了,任某一直反抗他,不让他靠近自己。
因为反抗,任某被掐死了。
但是,他还是把任某给侵犯了。
他知道他杀人了,杀人就要抛尸呀,他必须要把尸体弄出去,否则,杀人的事情就暴露了。没想到运出尸体后,天已经发白了。
犯罪嫌疑人谈作案细节
他还遇到一对开早餐的夫妇,为了不至于被发现他杀人了,他就把尸体搬走了。
他到了偏僻没人的地方,给妻子打电话,让妻子送一个行李箱来。
他说,他需要一个大号的行李箱。
正好妻子上班时,路过他所在的地方。妻子也没问他,要行李箱干什么?
妻子知道他手脚不干净,可能以为他又偷东西了。
反正妻子什么都没问,就给他送过来了。
他用这个行李箱,将任某的尸体装进去,到了荒郊野外给掩埋了。
这就是他杀人的经过和原因。
说白了他就是见色起意才杀人的。
为了掩盖杀人的事实,他还故意拿走任某的钱财,把她的屋子弄乱。
就是想扰乱警方的视线。
没想到他并没有骗过警方,他被逮捕了。既然杀人了,而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