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在总结前两版房票政策经验后,无锡正式发布并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新房票政策在使用期、额外补贴、通用范围等方面有了新规范。
对比前两版政策,“房票3.0”延长了房票使用期限。据悉,房票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不得提现、转让、抵押、赠与,不计利息。同时,为给予房票使用人更多灵活自主选择权,到期后可以向房票核发人申请延期一次,时限为一年,保障房票使用人可以根据房地产开发进度情况,合理选择购房。
“房票3.0”额外增加购房补贴。市民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所在区按照购房使用房票金额给予5%的基础购房补贴。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使用房票进行补偿安置结算,由房屋所在区阶梯式给予额外补贴。此外,在6个月内、7至12个月内使用房票购房,房屋征收地还将额外给予2%、1%的补贴,在延长期内使用房票购房则不享受额外补贴。
新政策全市通用。据悉,区级房源管理部门负责区域房源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入库房源全部纳入市级搭建的全市统一的房票房源信息库。房票使用人可以在市级房票房源信息库中任意挑选心仪的房屋,房票全市范围内实现通选通用。同时,入库房源信息必须公开透明,房源销售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可售房源、一房一价、基础优惠幅度、补贴标准等内容将在数字房票系统中进行公示。
购房还有专属特别优惠。无锡鼓励全市范围内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源供应,对于使用房票购房的购房人,无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相应的价格优惠,提供的优惠幅度不得低于房源信息库中公布的基础优惠幅度。(记者 尤力庭)
来源:现代快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