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内容具体确定;
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①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②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合同要约的内容是需要确定并且是完整的对受要约人提出要约意图,合同要约是由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必须是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申请以及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完整而确定的,送到受要约人那里这些要件构成的,要约和邀请是有区别的,邀请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而要约是受法律约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