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注销的,债权人要申请权利,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未经依法清算而是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按照正常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债权人在规定时间没有申报债权的,则不能再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未经依法清算而是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