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教育严禁收费详情
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湖南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严禁中小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