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2月29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4号)精神,凡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已取得的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以申请认定转入江苏。考生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办理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2月29日,逾期不予补办。
认定流程:点击查看
常见问答:
1.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怎么办?
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科目下一次考试。
2.合格性考试中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考试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考试违纪的,取消当场考试科目成绩;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报名考试的所有科目的成绩。
3.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如何进行认定?
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4号)要求,每年11月份高考报名工作结束后,至次年2月底前,考生在高考报名取得考籍号后,先通过报名网站按要求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初审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外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进行成绩转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