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障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3、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照片两张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身体健康证明
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一楼B区
办理时间:
全年,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