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考试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个科目,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参加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参加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5日17:00
(二)在线及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5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6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1月7日9:00—11月 10日17:00
打印网址: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1月11日 | 9:00-11:30 |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
11月12日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三、报名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考条件要求
1.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3.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报考流程
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报平台完成报名,具体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只有按规定完成所有报名环节并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元),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科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元)。
五、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考区设置在省直,考试地点在长沙市,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须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方可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自备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符合考试规定的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应试人员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须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后方可离开。
(五)考试实行封闭管理,每科考试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20分钟后,应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场。
(六)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作答时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七、违纪违规处理
(一)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组织考试作弊、代替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涉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23年度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点击进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点击进入)下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行业部门组织进行,联系电话: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0731-85468567、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0731-82214612。
(二)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点击进入)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
1.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学历认证办理方式
附件1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资料准备
新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及报考条件另有要求的学位、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佐证资料,准备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具体要求如下:
1. 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3. 照片背景为白色,预先通过“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审核处理;
工具下载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存在上述情况且还未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简
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报名流程有注册登录、注册核查、报名信息填报、报名核查、网上缴费等5个步骤。
(一)注册登录
新报考人员应先在网报平台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时按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并上传预先处理好的电子照片。
没有通过指定工具处理的照片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注册操作将无法完成。报名照片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印制,不按要求提交将影响后续考试正常参考、证书发放,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二)注册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报平台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查看核查结果。建议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后续的考试报名。核查完成后,核查结果不影响后续考试报名信息填报。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核查结果为“不通过”:
1.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填报有误、真实性存疑等其他原因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3.证件类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
(三)报名信息填报
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继续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和完善,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网报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1.身份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上传身份证件照片;
2.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将上述两份材料合并一张PDF格式图片上传);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需将上述两份材料合并一张PDF格式图片上传);
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5.网报平台或考试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核查
报名核查分为自动核查和人工核查。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报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自动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核查不通过的,需进行人工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须接受人工核查,人工核查一般在线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传或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等待审核。人工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无法在线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或审核部门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省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00(仅工作日办理)。
报考人员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省人事考试院。
(五)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完成后,系统不予退费,请在缴费前再次确认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及选择的科目无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注册时请认真核对准确。如发现填报有误或需变更,请按正确的信息重新注册。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不允许修改报名信息。
4.本次考试是首次使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要按新注册用户进行注册报名。
5. 在注册过程中上传照片错误,可在报名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本人白底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附件2
学历认证办理方式
一、中专学历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验结果。
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需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学位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2002年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
三、国(境)外学历及学位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进行认证(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党校学历
持党校学历的,在各级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进行查询;网上无法查询的,需前往各级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技工院校毕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有关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和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毕业证书信息查询验证方式如下:
(一)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进行查询;
(二)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进行查询;
(三)其它年度毕业的,在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办理学籍认证。
以上学历认证办理方式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