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详情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湖南省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辖直属事业单位11个、市(州)气象局14个、县(市、区)气象局93个,其他独立设置的县级气象机构11个。
二、招聘岗位
湖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公开招聘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92名,其中省级18名、市级21名、县级53名。(点击查看)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如:岗位性质为业务类、服务类的应聘者不能有“色盲或色弱”)。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能在此时间节点前报到。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下同)、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下同)、气象人才招聘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校园现场招聘会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的专业须与已取得或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保持一致,且要以主修专业应聘,专业分类以《气象部门人员招录(2024年版)》为准(点击查看)。
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公开招聘分成多轮进行,每轮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1个主岗位志愿(第1志愿),并在《湖南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查看)填报其他1至2个平行的相同专业要求、相同学历层次拟调剂岗位志愿(第2、3志愿)。
3.已在我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期轮次中列为拟考察、拟聘用人选的,不再参加后续岗位的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公告中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岗位报名人数(含第2、3志愿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气象类,艰苦边远地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级及以下气象局(台站)等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考试。
3、对于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通过资格审查名单通过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岗位的;应聘气象类专业岗位的;应聘艰苦边远地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县级及以下气象局(台站)岗位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不同批次按所列专业需求考试形式进行。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的,笔试成绩前3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
第一轮2023年11月分别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举行的面试(气象类岗位);
第二轮2024年1月在湖南长沙举行的考试(气象类空缺岗位,气象相关类、数学物理类、信息技术类岗位);
第三轮2024年4月在湖南长沙举行的考试(媒体传播类、教育培训类、财务会计类、综合管理类岗位);
第四轮2024年5月在湖南长沙举行的考试(空缺岗位,艰苦边远地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级及以下气象局<台站>岗位)。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有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第1项得分高低确定排名,依此类推。
所有岗位的面试设置最低分数为70分,面试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行后续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组织拟考察人员到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在组织招聘的部门或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完成复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拟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确定
拟聘人员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湖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
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需提供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十)聘用
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五、服务期限
对于部分市级岗位有下县局锻炼1-3年及以上的要求,部分艰苦边远地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级及以下气象局(台站)岗位服务期最低为5年,详见招聘岗位表中“备注”栏。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731-86919262
15573182102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只接受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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