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失业补助金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温馨提示】
(一)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几种情形。以下人员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1、未失业人员(包括目前在职工养老保险系统中显示为单位参保状态人员);2、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3、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4、其他国、省文件规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享受的相关待遇。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三)对骗取套取失业补助金行为的处理规定。对于虚假参保、冒领多领、骗取套取等情形,记入公共信用体系,依法予以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