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相关事项申报材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建站补贴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1)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项目) | 在电脑上填写好企业基本信息后打印出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提交原件 |
(2)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获批或备案文件材料 | 红头文件彩色复印件 |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企业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入站博士后名单 |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6)入站博士后居民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人才如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7)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 单位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
(8)《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9)备注 | 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盖用人单位骑缝章。 |
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一次性建站补贴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1)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项目) | 在电脑上填写好企业基本信息后打印出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提交原件 |
(2)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获批文件 | 红头文件彩色复印件 |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企业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全职在站工作的博士名单 |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6)设站以来新引进全职工作博士居民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人才如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完税证明包括:①提供博士人才入站后个人所得税APP上的收入工薪纳税明细,明细需显示已申报税额合计金额;②税务部门提供的博士人才入站后在莞纳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证明。 |
(7)设站单位年度博士招收计划和博士科研工作计划 |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8)备注 | 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盖用人单位骑缝章。 |
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申报材料
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企业)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1)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企业) | 在电脑上填写好企业基本信息后打印出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提交原件 |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企业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出站博士后人才的名单 |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5)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出站博士后人才居民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人才如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社保证明提交的时间段需要包括2022年10月至2023年 9 月 |
(6)备注 | 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盖用人单位骑缝章。 |
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个人)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1)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个人) | 在电脑上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后打印出申请表,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提交原件 |
(2)居民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或护照 | 提交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 |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 提交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4)劳动合同 | 提交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 |
(5)社保证明 | 提交复印件,提交的时间段需要包括2022年10月至2023年 9 月 |
(6)在莞开户银行卡 | 建议首选提供东莞社保卡账户(或在莞开户的一类银行账户) |
(7)备注 | 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盖用人单位骑缝章。 |
特色人才引进补贴项目申报材料
特色人才引进补贴项目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1)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特色人才引进补贴项目) | 在电脑上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后打印出申请表,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提交原件 |
(2)居民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或护照 | 提交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 |
(3)营业执照或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 提交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 |
(4)在我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在我镇缴纳非零申报的个人工薪所得税的纳税记录(不可一次性补缴) | 提交复印件。养老保险记录和非零申报的工薪纳税记录提交的时间段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 9 月;工薪纳税记录证明包括:①提供个人所得税APP上的收入工薪纳税明细,明细需显示已申报税额合计金额;②税务部门提供的在莞纳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证明。 |
(5)在莞开户银行卡 | 建议首选提供东莞社保卡账户(或在莞开户的一类银行账户) |
(6)备注 | 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盖用人单位骑缝章。 |
附件下载
1. 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项目)
2. 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企业)
3.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个人)
4. 2023年大岭山镇人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申请表(特色人才引进补贴项目)
5.在职博士/博士后名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