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本市无房。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我市住建部门联网查证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是否有房,已婚缴存人需夫妻双方名下无房,未婚缴存人仅需本人名下无房;
2. 缴满3个月。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 合同已备案。试点项目住房租赁合同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试点项目为:
目前,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首批试点项目为成都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锦和康城·和贵苑”。后续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试点情况将按月直付房租模式进一步推广,将更多项目纳入合作范围,惠及更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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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链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6/2023-08/25/content_c0b56ea2a84141178860a83ea053b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