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本市无房。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我市住建部门联网查证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是否有房,已婚缴存人需夫妻双方名下无房,未婚缴存人仅需本人名下无房;
2. 缴满3个月。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 合同已备案。试点项目住房租赁合同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申请时间
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渠道
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签订服务协议,或就近选择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三)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
缴存人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申请信息的,缴存人无需提供材料;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无法查证婚姻信息的,缴存人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线下办理
缴存人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配偶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四)提取频次
每月可提取一次。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缴存人可在5日、15日或25日中任选一天作为按月直付日期。
(五)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且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
常见问题解答
(一)试点项目有哪些?
答:目前,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首批试点项目为成都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锦和康城·和贵苑”。后续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试点情况将按月直付房租模式进一步推广,将更多项目纳入合作范围,惠及更多的人群。
(二)当年已办理过其他类型的租房提取,能否办理按月直付房租?
答:可以办理。
(三)试点项目的住房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答:由运营企业备案。
(四)未租住试点项目的缴存人如何办理租房提取?
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服务大厅,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提取至本人银行账户。
政策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链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6/2023-08/25/content_c0b56ea2a84141178860a83ea053b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