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南昌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下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南昌县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册》( 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1581850.html),实名注册网上申请报名。
网报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8:00-9月26 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户口簿须提交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居住证须能看到有效期。
6.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加入QQ群,群号为833356987,群中昵称改为“网报号码”。
(二)网上确认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确认方式采取网上办理,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资料,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线上审核(网上确认通过,后台状态为待认定审批)请申请人自行查看。
(三)体检
网上确认通过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申请人在QQ群中通过小程序下载电子体检表(不需要提供纸质体检表),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认定。
1.体检时间:10月16日-20日(具体时间和《体检注意事项》在QQ群中发布)
2.体检医院:南昌县人民医院
3.体检结果:体检后1-2周内在QQ群中发布。
4.申请人体检当天将《体检注意事项》(写好相关信息,贴好与网络报名同底的近期彩色白底一寸照片)交南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证书发放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证书由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发放,发证时间为12月底,具体时间将在QQ群中发布。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证书由南昌市教育局发放,具体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2.请申请人密切关注QQ群中的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咨询电话:0791-85714049。
3.本公告由南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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