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安置到企业或未安置工作的养老保险接续指南
确认安置地是吉林市,并且将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汇至吉林市社会保险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军队开具的《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前来申请办理转入(在我市上学期间入伍的非本市户口人员,需额外提供复学证明)。
注意:
如果您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政策相关问题或咨询办理方式,可拨打电话或临柜咨询。
联系电话:0432-65070065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4:30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铁投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