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
办理地点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道22-1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需要材料
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出国
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原件
死亡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主
咨询电话
0317-31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