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重复领取企业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
办理地点
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04号社保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共需约1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主
咨询电话
0317-3016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