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年限: 五年以下(含) 利率: 2.6%
年限: 五年以上 利率: 3.1%
购买城市区(县(市)吉利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近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
城市区的,由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之家(5楼A区和B区)窗口办理;县(市)吉利区的,由所在管理部办理。
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楼盘项目准入 → 借款人申请贷款 → 中心网点受理贷款初审、复审、审批 → 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柜面(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 → 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 →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 → 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 → 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 开发公司或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 → 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指南: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