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可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归还贷款。该业务可在贷款面签时同步办理。
办理场所
A. 城市区的,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之家(3楼D区)窗口办理。
B. 县(市)吉利区的,由所在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网点柜面办理: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网点柜面:借款人及配偶持要件材料 → 到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无特殊理由不能取消)。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s://zfgjj.ly.gov.cn/article/2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