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限时开放停车场管理须知
1.对外开放共享时间:
工作日夜间18时00分至次日8时00分;
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开放,双休日及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时00分前驶离。
2.请在车辆风挡明显放置联系方式,如遇特殊情况,方便通知。
3.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在泊位共享停放区域内规范停车,不得进入单位办公区域。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严禁乱扔垃圾杂物。
5.车辆停放期间,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6.超时停放的车辆,超时期间停车场按照正常收费定价的三倍收取停车费,停车场管理方可将车辆拖移至其他停放地点。对于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驶离且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停车场管理黑名单,取消一年内共享停车资格。
7.车辆停放时要锁好车门及后备箱,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以免丢失;8.停车场不负责车上财物保管,不承担车内物品遗失等所致法律责任。
9.停车场提供有偿使用停车泊位的车辆,车辆发生车损,停车场协助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肇事方,未查找到肇事方且确属在停车场发生车损的,停车场提供保险理赔服务。
咨询客服电话:024-238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