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起,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有调整
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优化和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福州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将调整为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其中: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自取得保障资格(即各区登记保障资格)时进入轮候序列。由中心结合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实物配租。配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托公租房信息系统,由保障家庭主申请人随机抽选产生具体配租的公租房,随后由中心与保障对象签租赁合同与交房手续。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中实物配租集中对接具有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特殊困难群体: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的住房救助对象;
2、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
3、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
其他公租房保障对象原则上均实行租赁补贴。
(二)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的次月起,按规定计算、发放租赁补贴。
政策来源: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https://fgj.fuzhou.gov.cn/xxgk/ggtz/zfbz/202312/t20231227_47457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