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40周岁以下港澳台青年、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3年内非应届毕业生、高校人才供给基地师生团队、社情民意调研高校师生团队、下乡指导帮扶专业技术人才团队、急需紧缺目录岗位人才等(非开平户籍且在开平无固定住所)人才。
具体包括:
(一)经省、江门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港澳台青年;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国境外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未超3年的非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至申请当日时间计算);
(四)与开平市签订《人才供给合作协议》的高校人才供给基地师生团队;
(五)受相关部门邀请到开平市开展社情民意调研的“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师生团队;
(六)相关部门组织且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到开平市开展下乡指导帮扶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
(七)属开平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目录岗位范围人才(其中企业人才需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五星”紧缺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