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认定程序
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组织申报。
1.申报资料
(1)全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汇总表》(请在株洲组工网公告公示栏或株洲市人社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身份证明、首次来株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简历等)。以年薪为申报依据的须提供薪酬发放证明、薪酬完税证明。
(2)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身份证明。
(3)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档。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审核
(1)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社部门初审后,由县市区人社局报市民中心人才服务窗口。
(2)市委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牵头承办,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形成拟发放安家补贴名单。
3.公开公示
拟发放安家补贴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安家补贴发放。
相关拓展:
1.已享受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人才不能重复申报。
2.申请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须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引进的博士可以直接申请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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