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特别优秀村居干部和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年龄和学历要求)。
8、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