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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切实支持职工
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日前
青岛市进一步调整了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我市也同步落地实施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拓宽至二套房,实施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三个方面。
政策调整后,购买二套房的单方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由36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我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可贷额度上浮20%。
对于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职工,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胶州管理处业务科科长邱一鸣
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比如: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达到一星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住宅,政策叠加使用后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15万元。
胶州融媒记者 高飞 报道
编辑:王梦琦
责任编辑: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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