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微信公众号“禹城市房产管理中心”消息,截至2024年8月10日,购买禹城市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成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户,可凭市房管中心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按照后续下发的《禹城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具体要求,依据延续政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提供的统一导航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如申请就读学校无接收能力、无空余学位的,服从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接受能力的学校就读,实现“网签、备案即入学”。
同时,开展“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对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的,前500套购房者发放消费券,每套住宅发放1万元消费券,发完为止。购房者持消费券购房时,开发企业按等额购房款予以抵扣。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