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出台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7日消息,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明确,城中村改造方式分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对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不可强行推进,要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风险隐患;介于前两类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以整村范围为基础,可整合周边少量低效或者零散用地,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鼓励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
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需经物业权利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据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决策同意后方可实施。
同时,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听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物业权利人对城中村改造综合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的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安置房建设方面,将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在合理工期内建成。
对于补偿标准,实施意见中提到,深圳市将结合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各类项目补偿情况,按照分类核定、政策衔接、利于实施、成本可控的原则,研究出台搬迁补偿指引。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搬迁补偿标准按照搬迁补偿指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