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因房屋面积、计价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肇庆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专家:理论上取不取消公摊面积和房价没有必然联系
“公摊”模式最早源于1950年代的香港,由于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均为整栋出售,价格高昂,房产商李嘉诚想出“分层出售”“分户出售”的办法,公共部分的电梯、楼梯、大堂、走廊由各户分摊,“公摊”由此而来。
1995年12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曾给出定义,文件规定了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另外还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01年6月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2007年《物权法》都明确,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屋销售均按套内面积计价。为与国际接轨,十余年里,已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取消公摊”。2019年,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但在2022年3月的最新版征求意见稿中,这条已被删除。
一直以来,公摊面积计价的方式饱受争议,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呼声不断,部分地区更已有实践。2002年,重庆就取消了公摊面积计价。2012年,香港也取消了该计价模式。2023年7月,合肥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十大举措,包括“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等。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表示,把公摊面积计入建筑面积,是中国独有的。过去中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的20多年中,一直是以包括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为计价标准,二手房交易、物业管理费用,甚至室内装修,也都以建筑面积为计价标准。未来,以净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计价,并作为后续物业管理等服务的计价标准,应该是一个趋势。
丁建刚认为,理论上取不取消公摊面积和房价没有必然的联系。“现在的计价体系是建筑面积,如果取消公摊面积,那么整个体系会转为使用面积,或者套内面积,市场价格不会因为取消或不取消公摊面积而发生一个断裂函数的变化,主要还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投资热度和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决定的。”
来源:综合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潮新闻、南方周末
编辑:赵静明
校对:池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