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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的1号罚单来了。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财险”)被罚款180万元。3名时任副总经理均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众安财险因隐瞒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的报表存在错报漏报以及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80万元。同时,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宋振华、张勇博、李高峰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10万元、7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众安财险是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揭牌开业,2017年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众安在线年报显示,2023年,该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0.78亿元,其中包括一次性投资收益约37.84亿元,因众安国际自2023年8月14日起不再为该公司的子公司并按权益法入账列为合营公司,剔除该笔一次性投资收益后,经调整,归母净利润为2.94亿元,较2022年扭亏为盈。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