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诞生以后,这世界上就已经没有了100%意义上的私有产权。因为国家就是在一定领土疆域内垄断安保和司法,以强制性征敛为基础得以存续的组织。
现在所有的私有财产,其权能都处于羁束状态。只要有税收的存在,就意味着你的财产到底能保留多少,不是你自己说了算;只要有各项干预主义的立法存在,就意味着你没有完整的产权, 你只是被允许在一段时间内、以立法允许的方式使用而已。
这个世界上,现在所有的私有财产,都是“法允资产”、“名义产权”。全世界,没有一方净土。
那么很清楚,当我们在比较某地产权是否完整、也就是是否自由的时候,都是在中间状态下比较。哪一方侵犯产权的程度少一点,比如税收低一点、或者管制少一点,那就是产权更加完整,也就是更加自由。
比如爱尔兰,最高的所得税就是12.5%,管制相对宽松,所以爱尔兰的产权就更完整,因此吸引了全世界众多的跨国企业在爱尔兰设立欧洲总部,爱尔兰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均富裕程度,也由此在欧洲和全世界名列前茅。
而美国的公司所得税是21%,珍妮特·耶伦还要在全球设置最低税率15%,逼得税率低、或者减免项目比较多、即实际税负低的国家和地区提高税率,不然美国就要把差额补回来,这样才叫“公平贸易”。这就说明,美国没有爱尔兰产权完整,没有爱尔兰自由;它的所谓“公 平贸易”,就是必须抢一样多,谁抢的少了、对国民稍微仁慈一点都不行。
所以产权的完整性,不能看它写在字面上的立法,说你看美国等民主国家,“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了宪法中,所以对产权的保护就更好。 这就是 浮于表面而看不到本质。谁家不是这样写的呢。
同样是民主国家,但是税率不同,或者管制程度不同,就是对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即便是一个国家内部,也有产权保护程度的差异,否则为什么马斯克要把总部从加州搬到德克萨斯呢?
最关键的是,民主跟私有产权的保护没有半毛钱关系,其实恰恰相反,民主就是对私有产权进行系统性侵犯的制度。一帮人组织在一起,投票决定实行产业政策,从消费者口袋里抢钱;另一帮人也组织在一起,投票要各种福利,向他人财产主张权利。这不就是相互劫掠吗?
更不能受意识形态的 困扰,说 美国是资本主义,所以是 市场 经济,所以产权保护 必定更好。而某某是社会主义,所以是计划经济,所以就没有产权。
这就是 只有立场,不顾事实,没有逻辑。
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资,也没有一个国家是社。资与社,从来都没有完整地被实行过。朝鲜也有市场,美国也有大量管制。所以这都是一个程度问题。所有国家现在实行的,在经济学上都叫“干预主义”。
民主派公知整天鼓吹,美国私有产权受到严格保护,只要买下一块地,上到天空,下到地下,就都是产权人的。人家那才叫真正的私有财产。而我们这边住宅建设用地产权是70年,根本没有私有产权。
这个认知错误之处很多。
首先,上入天下入地本身就是胡说八道,根本没有的事。一个人的产权界限,限于保障其“行动完整性”;侵权,就是侵犯了其行动完整性。
我的房子或农场,你在上面搭电线,如果太低,影响了我的树木和庄稼成长,这就是侵犯了我的行动完整性。但是一个无线电波从你房子上空通过,你可以屏蔽这个信号,但是它并没有侵犯你的行动完整性,不能因此主张侵权。
你可以产权之名,将从你的“领空”飞行的飞机打下来吗? 你可以把深埋你房子地下1000米的石油看作是你的吗?美国法院不会支持你的做法。
其次,产权是你的,但是如何使用要听美国政府的,那么这个产权其实属于美国国家。亚特兰大实行严苛的空置税法,房子若是空置,就要课征高额税收,害得房主不要钱请人住进自己的房子,你说这样的产权完整吗?我的房子我说了算,空不空置关你屁事。法国、西班牙更不用说,房子空置了,流浪汉可以搬进去住,还不能驱逐,这是个什么狗屁产权?
这样的幺蛾子法律,中国有吗?没有的。
再次,房子的产权是你的,但是要每年按照评估额征收财产税,这照样是产权不完整。比方我昨天根据日本《朝日新闻》采访组的纪实采访录《负动产时代》改写的文章 ,土地和房子为什么成了“负资产”,就是因为每年高额的固定资产税,你用不用,税少不了一分。
一套100万的房子,假如每年征2%的固定资产税,那么50年后,你就相当于重新买了一次自己的房子。通胀、莫名其妙的评估把你的房产价格估高,还没有计算在内。
最后还有遗产税,死的时候,一半要交税了。奋斗一生给孩子留点财产,到底何错之有?凭什么要拿走一半?为什么要打击勤劳和节俭?
所以,不能从表面现象来判断产权状况。如果只看产权登记簿上写的100%私有产权,却不看干预情况,那么纳粹德国的产权也是完整的,因为希特勒并没有没收企业的财产。然而企业要怎么生产,必须听从纳粹党卫军的安排。如果只看名义产权,却不看税收高低,或者,只看名义税率,却不看实际税负,以及征管的严厉程度,那跨国企业欧洲总部为什么要跑到爱尔兰呢?马斯克为什么要把特斯拉搬到德州呢?
一个又有房产税,又有遗产税的土地和房产,这个产权真的是完整的吗?中国暂时没有这两项税收(中国房产税暂时只针对经营性房产,不包括个人居住用房),从这个指标判断,到底是谁的产权更完整,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吗?
我知道公知们马上要反驳了,你只看人家交房产税,可是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是一次性地交了。然后高帽子又扣上来了:你在洗地。
问题首先是,美国人、日本人没有一次性地交吗?那人们的土地,最初是从谁手上买的呢?
所有国家,在成立以后,都天然地将领土疆域内所有土地视为国有财产。美国独立后,联邦政府对西部土地予以国有化,并分地段出售,增加政府收入,偿还战争借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对美国同样如此,只不过它的“王”,变成了集体化概念的“联邦政府”而已。到现在,美国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占有的国有土地面积,仍达到了国土面积的42%。
到了南北战争期间,林肯颁布《宅地法》,凡成年人和未参加过“叛乱”的人,都可以在给政府缴纳10美元的费用后,登记领取总数不超过160英亩的宅地,居住并耕种满5年的,可以每英亩1.25美元的价格购买,成为私有财产。
我们要指出的是:
1、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无主土地,应当按照先占先得的原则确立产权,美国政府将领土内土地视为国有,本身就违法,它不应该收取一分钱费用。
2、私人从联邦政府手中购买了土地,形成了私有产权,相比于完全的国有,是一种边际改善。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赎买,就是通过付出一定代价的方式,将国有土地变成私有。这种做法,哪里都一样,谁也别笑话谁,只有收钱多少的问题。
那么中国也要收土地出让金,这一点上跟美国并没有太大不同,只是名字叫的不同罢了。收完了之后,70年产权没错,但是民 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然后,截止现在,既没有财产税,也没有遗产税。
现在我们即便假定,美国所有土地都是私有的,没有一次性税收,那 相比于交50年税就等于重新买了一次自己的房子,死的时候可能还要上交50%,然后只要这房子存在,就一直要交税。你说说,到底谁的产权保护程度高一些?
所以,何必一直纠结在那些表面上的辞令上,而不看重实质呢?何必在意识形态的影响下,连基本的逻辑和事实都不顾了呢?
“没有私有产权,只有70年的使用期”,民主派还可以将它作为一个很好的拒绝房产税的理由;真的到了给你私有产权,但是要与“国际接轨”,“向美国看齐”,征你的房产税,民主派们还不知道怎么拒绝了。难不成那虚无缥缈的名义上的东西,真的比少缴税和产权的完整更加实惠?
这是在说,这边就做得正确吗?当然不是。正确的做法当然是,永久产权,没有税收。
但是现实中都处于中间状态的时候,怎么做比较?就是在同等条件下,那一边边际上更好,侵犯产权少那么一点点。
批评美国和日本,就是在洗地和支持这边吗?更不是。批评A,不等于肯定B,所有侵犯产权的事情,我们都要逻辑一致地批评,不论它发生在何时何地。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问题,这个道理也说了无数遍,但是就是有人立场为先,看不懂。
做这样的比较,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看清本质,找到中国40年繁荣的根源。其原因就是产权相比于改开前,得到了更好的保护。而不是说,看美国怎么做就怎么学。美国现在实行的,同样是干预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它错误的地方,当然应当彻底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