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以下为公告的主要内容。
批准文号与规划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批准文号为赣土批字〔2023〕473号。根据公告,征收的土地将主要用于科研、城镇村道路、交通场站、供电和防护绿地等公共用途,旨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征地位置与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湖边镇的岗边村、社前村、叶山村、涌泉村,以及蟠龙镇的杨坑村、蟠龙村。具体的征收范围可通过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影像套合图进行查看。
征地面积与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涉及的土地总面积为53.652亩,涉及的权属单位包括湖边镇和蟠龙镇的六个村庄。
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置政策
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将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赣市府发〔2017〕1号)得到相应的安置。
公告期限与补偿登记
公告期限定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4日。在此期间,相关权利人需在公告发布后20日内,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争议处理与联系信息
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存在争议,可由章贡区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可联系湖边镇人民政府和蟠龙镇人民政府。
通过这份公告,章贡区人民政府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同时也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公告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