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贩卖悲伤、编造家庭和社会矛盾、针对热点新闻发布不实信息等造假短视频不时出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国内短视频用户规模约为10.26亿。庞大的用户规模生产出海量信息,也可能使负面舆论快速发酵。专家建议,明确短视频摆拍的法律界限,同时平台要加强自我监管。(据3月28日《工人日报》)
虚假短视频的背后无外乎是为了流量。他们深知社会的“痛痒点”,发布视频迎合民众,但却伤害了公序良俗。诸如,今年1月,一条在重庆某公园内女子挺孕肚征婚的短视频被揭穿;3月15日,成都市锦江区一路口上演了一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冲突事件;2023年,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侦办了以“凉山孟阳”“凉山阿泽”“赵灵儿”等为代表的“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这些也混淆了人们视听。
诚如受访专家表示,当虚假内容泛滥,人们对媒体和信息来源的信任也会逐渐下降。事实上,确实如此。不仅会误导社会公众,进而会由此引发的舆情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在一些电商平台,有部分商家专门售卖煽情、家庭和社会冲突类短视频剧本。这样的产业链模式,无疑会玷污互联网空间环境。
对虚假短视频“画皮”须零容忍。媒体指出,虚假短视频“画皮”需要穿透式监管。这十分必要。不仅要通过法规的完善,对虚假内容的定义进行清晰界定,也应该明确对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尤其是,要实现全链条监管。例如,除了账号的发布者,注册人、使用人、实际控制人,特别是MCN以及关联账号,也应该被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穿透式监管。
同时,须强化平台的责任。一方面,平台应通过技术力量,强化对短视频内容的甄别,例如,可以通过开发并利用AI和机器学习工具来自动识别和标记可能的造假视频;另一方,也应该加大对虚假短视频的惩罚力度,一旦发现有剧本的痕迹可以要求核实,未经核实前作品不能给予更多的流量,对切实是虚假摆拍的及时下架或封号处理。
短视频制作者应该遵从法律行事。有人出于侥幸心理,在制作和发布短视频时铤而走险。殊不知,此类虚假短视频不仅有违诚信,更或嫌触犯法律。所以,自媒体创作不能为了获得流量哗众取宠、编造虚假事实、蛊惑不明真相的人,或者欺骗社会公众。短视频创作应该坚守底线,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利益,才能够行稳致远。
综合而言,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短视频的繁荣有序。2023年7月,《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发布,明确要求“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基于此,网站平台当履行好责任,而对于受众来讲,也应该注意防范,对虚假短视频内容增强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