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二)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处置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3月29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场所)的封控区、管控区管理。
一、封控区
(一)钦南区向阳街道新兴社区滨江北路9号3栋1单元;
(二)钦南区水东街道东南社区锦春路23号新村1栋;
(三)钦南区水东街道五里桥社区钦江华府在建工地;
(四)钦南区沙埠镇田寮社区高新钦园38栋;
(五)钦南区文峰街道东风社区雅斯特酒店(钦州人民路大花园店);
(六)钦北区子材街道白水塘社区华庭主题酒店;
(七)钦北区长田街道城北社区幸福家园3栋。
二、管控区
(一)钦南区向阳街道新兴社区滨江北路9号宿舍区;
(二)钦南区水东街道东南社区锦春路23号新村;
(三)钦北区长田街道城北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四)钦北区子材街道白水塘社区思源路小飞鱼鱼汤米线店周边。
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后,区域内的人员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社区网格进行处置。在我市最后一个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前,已解除的封控区、管控区实行实名制出入管理措施,每户每天只准1人凭卡出入采购所需生活物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人员除外)。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