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公司财务造假、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审计委托制度要探索更加合理的机制,推动提升审计独立性和质量。日常监管要强化“严”字当头,重拳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近日,财政部发布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公报显示,各地财政部门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财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职责履行不到位并非新问题,持续增长的数字应引起高度重视。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这次处罚数量不仅增幅不小,而且这个增幅是建立在上一年“高基数”之上的。按照此前的公告,2022年各地财政部门对174家会计师事务所、418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04.71%、294.34%,超过前三年行政处罚总量。这些数据显示,一方面,监管层对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注册会计师行业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守护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不可谓不重要,在防范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被寄予厚望。然而,“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屡见不鲜。近期,资本市场一些重大财务造假案件相继曝光,有的规模之大、情节之恶劣甚至刷新了公众认知,除了实施造假行为的公司自身,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往往难辞其咎。
如何治理财务舞弊、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尽责,长期以来在国内外都是一个突出难题。会计师事务所在“看门”中失守,机制上的缺陷是一个重要原因。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也是实现审计客观、公正的前提。在公司审计中,往往由实际控制人操控的董事会或管理层聘任审计师,这意味着管理者既是审计委托者也是被审计对象,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履职尽责,甚至与公司串通舞弊。
同时,现实中不少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堪忧,违法违规行为频发。从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无任何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持续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还在未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情况下为新三板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审计业务的问题。如此低劣的专业能力和混乱的内部管理,焉能真正替投资者守好门?
遏制公司财务造假、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从审计委托制度上,要探索更加合理的机制,推动提升审计独立性和质量。去年,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选聘决策机构、选聘方式等事项进行规定。其中要求,上市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这些机制的实施有利于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效果。同时,有必要对新机制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并持续完善优化。
从日常监管上,要强化“严”字当头,重拳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会计师事务所如果违法违规成本太低,则极有可能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牟取非法利益。而一些处罚措施比如责令限期整改、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等,往往难以产生实质性的触动。应该加大违法成本,特别是对重大财务造假、审计师串通舞弊案件从严从重处罚,才能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从严监管必须依靠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当前要推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措施、丰富监管工具、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当然,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尽责仅仅是打击财务造假的一环。应建立综合惩防体系,既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又要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责任。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运行。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