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E拍贷的款项已经汇至法院账户,可以进行下一步办理了。”近日,靖江法院执行局收到工商银行传来的好消息,一名竞买人通过“E拍贷”拍下某套房屋,并向工商银行提出商业贷款申请,银行经审查同意了贷款申请并将款项划转至法院账户,帮助买受人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
2024年以来,靖江法院“E拍贷”工作群内捷报频传,连续三个月各有一处不动产竞买人通过“E拍贷”成功拍得了心仪的房屋,并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全部拍卖款。
“E拍贷2.0”是泰州中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自2023年实施以来,靖江法院高度重视,分别与中国银行靖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靖江农商行、南京银行靖江支行等六家银行签订协议,并建立了工作机制,为竞买人购买靖江地区的法拍住房和商铺提供贷款业务。
机制建立后,靖江法院就“E拍贷”中银行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如何加大宣传力度等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打通了实施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推进“E拍贷”工作的进程。今年以来靖江法院共实际发放“E拍贷”贷款3笔,发放金额共计273万元,有效解决竞买人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融资难题,提升了资产处置变现能力,提高了司法网拍成交率、溢价率。
2024年1月,泰州中院和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降低了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下一步,靖江法院也将进一步扩大“E拍贷2.0”合作银行范围,加强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推进更多银行将贷款服务的范围从住房和商铺扩大至工业用地和厂房等不动产,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