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据天眼查显示,近日,宿迁万腾置业有限公司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所开发的小区为万科昆仑上观小区,该小区正处于建设中,当事人所建小区围挡标注“万达旁万科庐小学区房”广告语内容,以及营销中心内“万科昆仑上观庐小学区房今年买今年上”的宣传用语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之规定,构成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在营销中心电子屏使用的宣传用语“3月劲销200套,宿迁销量TOP1”及宣传“宿豫销冠 热势正燃 2023年(截止目前)累计成交套数 成交金额 成交面积全面销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宿迁万腾置业有限公司由万科旗下徐州万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