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主管部门重申:广州房贷政策暂未调整(引题)
房贷以查册为准 第三套无法贷款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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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丽)近日,广州某股份制银行内部发布通知,执行申请房贷可核减套数按首套。不过,金融主管部门重申,银行办理房贷的依据是查册。随后,该股份制银行紧急叫停该通知内容。记者还注意到,有房地产中介人士3月10日在朋友圈发文:“新政已叫停,第三套不允许贷款,只能全款。”
某股份制银行紧急叫停房贷套数核减政策
近日,广州某股份制银行内部发布通知,针对目前广州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如客户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在广州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不过,该股份制银行随后紧急叫停该通知内容。
金融主管部门重申:“目前广州房贷政策暂未调整,银行办理房贷的依据仍是查册。”
记者从多家银行机构也了解到,首付比例及房贷利率按照原有政策标准执行。对于将现有租赁住房办理登记备案或在存量房交易系统挂牌出售即可核减家庭住房套数,多家银行表示,暂不核减,按原政策执行,待相关部门下发政策指引。值得一提的还有,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广州的银行均不能提供贷款。
目前,广州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LPR-1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40%,利率下限为LPR+30BP。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市于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提出,限购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在广州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但记者了解到,《通知》仅仅提到买房资格也就是过户环节,并不涉及银行,因此申请房贷还是按照原办法进行,相关部门仍是根据查册结果办理。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通知》本身是限购政策的调整,但并不意味着房子全部放租或放售以后,就可以享受首套资格,后者是限贷的内容。“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实时查册作为是否认定为首套房的原则。如果放售的房源没有完成过户,则再买房时依旧认定为有房,而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低首付、低利率优惠政策。”李宇嘉说。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