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何申请享受市民待遇
在成都市各初中学校就读、根据政策可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结束后,填写《成都市中考非本地户籍考生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月17日前交学校,学校汇总后交区(市)县招考机构审查(复核)、处理,4月17日以后不受理。
4月26日前,各区(市)县招考机构完成审查(复核)、处理工作,将数据报市教育考试院。
未在成都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若根据政策可享受成都市的本地户籍待遇,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的区(市)县招考机构,经资格审查(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因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后,即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