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审核动态披露现场督导案例,剑指华智融撤回IPO内情

时事新闻2024-01-30 00:08:28无忧百科

深交所审核动态披露现场督导案例,剑指华智融撤回IPO内情

深交所最新发审动态,披露了两起现场督导监管案例。

1月29日,澎湃新闻获悉,在深交所最新一期《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3年第12期)(简称《审核动态》)中,罕见地披露了两起现场督导案例。这也是全面注册制落地近一年后,沪深交易所下发的《审核动态》中,首次提及现场督导监管案例。

澎湃新闻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审核动态》揭露的现场督导案例1,即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智融”)IPO被否内情。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深交所新年首份监管函,同样剑指华智融IPO项目。1月3日,深交所向华智融及民生证券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张家文、何立衡,签字会计师方建新、丁月明均下发监管函。

因相同原因二度折戟

《审核动态》显示,现场督导案例1曾在核准制下申报过创业板,但因外销收入真实性、股权清晰性等问题被发审委否决。而本次现场督导主要发现的问题,依旧围绕外销收入真实性、股权清晰性等方面而展开。

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性方面,发行人存在诸多问题,如对某客户A的收入在前次申报期内大幅增长,被否后大幅下滑,但在本次申报期内再次大幅增长,对客户A销售毛利率亦高于其他客户,且客户A业务覆盖多个相距较远的国家或地区。

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对发行人外销收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与外销客户是否签署框架协议;二是未审慎核查发行人对部分重要外销客户销售的业务流、货物流以及资金流是否存在异常;三是未审慎核查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回款形成的外销收入是否存在异常;四是未审慎核查发行人通过供应链公司间接出口形成的外销收入是否存在异常;五是未审慎核查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和境外销售负责人资金流水提供的完整性;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产品终端销售情况。

发行人股权清晰性方面,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十余次股份代持,且大部分代持未签订代持协议。发行人部分股份代持在前次申报时未如实披露。同时,发行人存在前次申报未认定为代持,但本次申报认定为代持的情况。

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股份代持清理的彻底性与对赌协议披露的完整性存在异常,发行人和保荐人未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安排他人代持股份提供合理解释,未如实披露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B私募基金签订的《对赌协议》。

此外,在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合规性方面,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占比违反相关部门规章规定,不仅发行人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劳务派遣人员输送数量不合规,而且发行人实际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不合规,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已领3张罚单

澎湃新闻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审核动态》中现场督导案例1即为华智融IPO项目。

深交所官网显示,全面注册制落地后,华智融IPO项目于2023年3月3日平移至深市主板获受理,同年3月28日华智融已被问询,同年7月26日撤回IPO申请。

而在2018年,华智融曾申报过创业板IPO,最终在上会时被否,被否理由涉及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不断增加,无法直接从海关部门查询到发行人整体外销数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同一型号产品,境外客户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客户,境内不同客户间毛利率差异也较大等五大问题。

二度IPO折戟后,华智融除了被深交所在《审核动态》中列为典型现场督导后撤回案例外,1月3日,深交所还向华智融及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发出监管函。

因未完整披露所签署的对赌协议、员工人数、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华智融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因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人数披露的准确性、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合规性未予充分关注,华智融项目签字会计师同样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因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签署对赌协议情况核查不到位,对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人数披露的准确性、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合规性未予充分关注,项目保荐代表人同样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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