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教育部办公厅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发了社会公众对课后服务的热议。
对课后服务热议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比如收费问题、时间问题、服务内容问题,甚至还讨论到了需不需要的问题。而最具震撼性的,当属晚自习可能取消的问题。
诚然,《通知》里并没有明说禁止上晚自习,但是从其中的一些语句,与之后发布的答记者问中,可窥见端倪,再结合教育部以前的态度,几乎可下定语。
首先,五个严禁中,有两个提到“晚自习”,是这样规定的:
1.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2.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这两句话里,明显可以看出,教育部并没有明确说不能上晚自习,反过来倒可以看出,其实教育部应该是允许上晚自习的。
晚自习能上,但不能收费
上面说了,从《通知》中可以看出,教育部并没有说禁止上晚自习,从其话语中甚至可以看出,是可以上晚自习的。但是,现在明确说了,不能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也就是说晚自习能上,但不能收费。
看看上图是教育部有关人员回答记者问时说的,晚自习属于学校向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而早在几年前,教育部曾对上晚自习表过态:一不能强制学生参加,二不能提供有偿的晚自习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有学校上晚自习吗?以前糊里糊涂搭车收费,收课后服务费时顺便多收一点,作为晚自习的补课费,现在这条路给堵上,上面再明确规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学校就不敢再搭车收费了。
深圳市在行动
据悉,深圳市现在已经先行一步,禁止上晚自习了,而且是一刀切,连初三都不给上。深圳市教育局局长郑秀玉严厉斥责学校上晚自习的行为,声称对于擅自上晚自习的学校,不排除免职。
深圳为何先行一步?原来是有家长举报了。今年9月深圳有学生家长投诉新华外国语学校开设晚自习,影响孩子健康和身体,因此希望能取消晚自习。于是教育局就响应了请求,来了个一刀切。
与深圳一个模式,我们这边也停止上晚自习了,也是一刀切。我家在初中附近,这几天回家,天天堵车,路上都是来接孩子的,大车小车拥挤不堪。后来听说是一个学生举报了,而且连续举报多次。
几家欢喜几家愁
不上晚自习了,有的家长支持,有的家长反对。支持的家长当然是高兴的,孩子压力减轻了,身体能健康了,心情也好了。但是反对的家长肯定发愁了,接送不方便,在家不学习了,到补课班又更贵。
实际上最高兴的,其实还是补课班。虽然说双减打掉了一批补课班,但是死灰复燃,换个马甲又出来了。我们这里不上晚自习当晚,一家补课班就收了二十多个,之后又陆续收了许多学生。
不上晚自习了,学校也不给住校了,把孩子接回家,很多家长是头疼的,是焦虑的,是恼火的。头疼是因为自己管不住,不会辅导;焦虑是因为孩子自学效果差,担心成绩下降;恼火是因为自己事儿多了,送补课班花钱也多了。
所以,深圳市就有初三学生家长反过来投诉教育局长,要求尽快恢复初三学生上晚自习。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初三上晚自习由来已久,三十年前就是的,2024年如果能停掉晚自习,那将是会载入教育史册的一件事。
不过,我估计,初三家长最后会与学校达成妥协,自愿参加,自愿交费。毕竟不上晚自习,家长最忧虑。走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