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生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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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洪阳镇登记区西村村委会、南村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洪阳镇登记区西村村委会、南村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
这就是普宁
洪阳2宗地
- 洪阳西村村委会 -
单位名称:普宁市洪阳镇西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单位地址:普宁市洪阳镇西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坐落:洪阳镇西村村
四至:东至:普宁市水利局、南至:普宁市公路局、西至:赤过鸟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北至: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面积(公顷):42.6786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
- 洪阳南村村委会 -
单位名称: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单位地址: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坐落:洪阳镇南村村
四至:东至:西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南至:普宁市公路局、西至:赤过鸟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北至:西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面积(公顷):4.3975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
02
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大坝镇登记区半径村委会、横山村委会、社前村委会3个经济联合社共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大坝镇登记区半径村委会、横山村委会、社前村委会3个经济联合社共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
这就是普宁
大坝镇3宗地
- 大坝镇半径村委会 -
单位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半径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单位地址:普宁市大坝镇半径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坐落:大坝镇半径村
四至:东至:社前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南至:果陇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西至:白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北至:杜香寮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面积(公顷):288.9193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
- 大坝镇横山经济联合社 -
单位名称:普宁市大坝镇横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单位地址:普宁市大坝镇横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坐落:大坝镇横山村
四至:东至:寨河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南至:社前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西至:杜香寮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北至:大坝镇英歌山农场
土地面积(公顷):404.4520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
- 大坝镇社前经济联合社 -
单位名称:普宁市大坝镇社前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单位地址:普宁市大坝镇社前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坐落:大坝镇社前村
四至:东至:半径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南至:半径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半径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北至:横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土地面积(公顷):1.9833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
▍来源:这就是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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