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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预公告(丰占公告〔2024〕1号)》。
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预公告
丰占公告[2024]1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占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占用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王佐镇庄户村。
范围:北至河西村林地约5米,西至贺福路约6米,南至庄户南街1号院A13号楼约22米,东至河西村林地约5米。
权属:丰台区王佐镇庄户村集体土地。
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占用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占用土地用于丰台区王佐镇中心村地区南组团开闭站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占用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占用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占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在占用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占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来源:北京丰台区政府官网,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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