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5日电 杰普特5日盘后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健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刘健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责令改正决定》)。
据《责令改正决定》,经查,刘健作为杰普特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至11月28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票70.98万股,超过2023年5月6日其通过公司披露的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9784股。刘健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条)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刘健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杰普特表示,刘健将按照《责令改正决定》要求,承诺在三个月内购回超比例减持的股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杰普特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减持前持有公司3.99%股份。刘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5%。实际上,刘健减持公司股份70.98万股,超出计划减持数量9784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持有公司3.19%股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杰普特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和光纤器件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二级市场上,杰普特5日收跌1.17%,报81.89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