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5)〔2023〕77号文),同意征收溪南镇下岱美经济联合社位于脚桶山片区的集体土地0.734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溪南镇的集体土地0.7346公顷,其中下岱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0.7346公顷,地类为农用地0.7346公顷(林地0.2998公顷、其他农用地0.4348公顷)。
三、征地补偿安置
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50.4094万元(不含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
被征地单位
面积
(公顷)
征地补偿款
(万元)
溪南镇下岱美经济联合社
四、留用地安置
本批次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0.11公顷,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由区人社部门办理。
六、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征地各有关款项按约定支付给溪南镇下岱美经济联合社,由溪南镇下岱美经济联合社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落实给被征地农民。支付方式为转账。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9日
2、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5)〔2023〕78号文),同意征收澄华街道冠山经济联合社位于澄江路南侧、外砂河特大桥西侧的土地2.125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澄华街道集体土地2.1257公顷,其中冠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2.1257公顷,地类为农用地2.1257公顷(耕地1.5806公顷、其他农用地0.5451公顷)。
三、征地补偿安置
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500.2835万元(不含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
被征地单位
面积
(公顷)
征地补偿款
(万元)
澄华街道冠山经济联合社
四、留用地安置
本批次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予以划留用地,澄华街道冠山经济联合社留用地安置面积0.3189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1166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371.8374万元。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由区人社部门办理。
六、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征地各有关款项按约定支付给澄华街道冠山经济联合社,由澄华街道冠山经济联合社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落实给被征地农民。支付方式为转账。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